经统计,两处液化气非法经营、存储黑窝点共发现:50公斤钢瓶29只,15公斤钢瓶56只,12公斤钢瓶2只,5公斤钢瓶17只。倒气枪3把,倒气泵1台,台秤3台,非法运输车辆3台。
经现场勘查,以上两处液化气储点无燃气经营许可证、灭火器均已过期、操作间无任何压力检测装置、无任何防爆措施,不具备安全存储条件,部分钢瓶未定期检测,且大部分钢瓶已达报废年限,属于无证经营、非法存储液化气。
根据《城镇燃气管理条例》、《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该局现场对液化气罐“黑窝点”依法关停取缔,并对现场查获的液化气钢瓶等涉案物品依法进行扣押取证,并转运至符合存放条件的液化气供应站进行临时存放。目前,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。
今年是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年,下一步,该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,联合各职能部门,严厉打击包括液化气在内的违法行为,进一步规范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,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。
小编提醒
信息来源:新郑融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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